若对
不动产登记簿中的财产面积存在质疑,可向相关法域的法院提
起诉讼,亦或是
申请仲裁裁决。据当前之法律
法规规定,仅允许法院或
仲裁机构
委派进行财产面积的重新测量工作,而一般情况下,测量部门是不会受理由私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复量需求的。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
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