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出轨这一概念是指婚姻关系中的某一方在思维意识层面出现了对于其他异性所产生的隐秘情感倾向,然而,却尚未采取任何实际性的行动。在法律
法规的框架下,并未存在对精神出轨进行明确规定的条款条例,因此,在执法实践中寻找和确定某位人士是否发生精神出轨行为,缺乏清晰明确的衡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
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