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常理来说,罚金实应归属于且只应由作出裁决的法院全权接纳并负责收取。
何谓罚金呢?定义上而言,它实质上就是法院依据法定程序所做出的判决,责令罪犯就其罪行向国家上缴规定数量的金钱作为惩罚手段。
据此,罚金的收受毫无疑问地应当由法院统一处理。
在具体缴纳罚金之前,您或许应该先行和负责承办此案的法官取得联系,类似的沟通交流有助于详细了解缴纳手续步骤等相关事宜;
当然了,您也可以选择直接带上判决书前往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的交付工作。《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