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合同专题 > 劳动合同竞业禁止条款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竞业禁止条款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竞业禁止条款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5-26 11:25:22 已帮助133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劳动合同竞业禁止条款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第二十三条内容,各用人单位及其聘用的劳动者均可在其雇佣合约中自由约定有关保护企业商业机密以及涉及知识产权保密事宜的具体条款。
对于承担此项保密责任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在雇佣合同或保密合约中与他们协商签订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时约定在雇佣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
其在竞业限制期限期间,应按月给予该类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若员工曾经违反过此类竞业限制条款中的任何一部分,他们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金额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至于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主体人群仅局限于用人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责任的员工。
竞业限制的具体范围、区域以及期限则交由用人单位与该类员工共同协商决定,但其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我国现行各项法律法规
在雇佣合同解除了或到期终止之后,上述规定所述之人只能前往与原单位生产或经营相同产品、从事相同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或是自行创立生产或经营相似产品、同样业务的公司。
而其在这段时间内需要遵守的竞业限制期限为不超过两年。《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
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