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中由于某一方当事人的错误行为而致使婚姻破裂,无过错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在离婚过程中对存在过错的一方提出赔偿要求。
然而,这一权利的行使是有前提条件的:
具体来说,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情况之一才能实现:
(1)重婚行为;
(2)与他人长期共同生活;
(3)持续性地实施家庭暴力行为;
(4)长期遭受家庭成员的虐待或被遗弃;
以及(5)存在其他严重损害婚姻关系稳定的不当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