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规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的外国法人倘若不幸涉及到权益纷争问题时,依法享有以自身名义提起诉讼的权力,这体现出其作为独立法人实体应有的地位和尊严。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若境外注册之公司欲在我国以自身体制起诉他方,必须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关于该公司主体资格的确切证明文件、详细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等资料,同时还需完成与此相关的公证程序,只有在所有上述步骤均已顺利完成之后,法院方可正式受理并展开审理工作。
《外商投资法》第五条
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