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期限呢,其实就是这样子滴:
如果是咱们劳动者想离开这个公司的话,就得提前三十天给他们写个信儿告诉下哦,等时间到了再走人吧!那要是用人单位出现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里面说的那种情况,咱们劳动者就可以立马跟他们说再见啦,不用事先跟他们打招呼哟~当然啦,如果是咱们劳动者自己犯错误被开除的话,用人单位还是得给我们提前三十天发出书面通知或者付点钱代替通知我们才行哦~还有其他一些情况也会涉及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这里就不再详细说了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