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卡所产生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需根据实际情境进行判断。
通常而言,若该项借款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开支,那么便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明确指出,若是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是有一方在婚后追认为共同责任的债务,则应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同时,第二条规定,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债权人以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提出主张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最后,第三条规定,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债权人以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提出主张的,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除非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