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幸遭遇交通意外事故,令责任归属无法清晰界定的情况下,通常是难以被认定为工伤的。
然而,如遇职工在上下班期间,因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意外或乘坐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客运轮船、列车等公共交通设施时发生的意外事故所致的人身伤害,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协助您进行工伤认定。
因此,唯有明确事故责任方能准确判断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保险条》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