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问题,可以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做出明确解答。
依照该法律条款所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无论其来源如何,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均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并归属夫妻共同所有。
此外,还包括以下几类财产:
(一)生产、经营和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二)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三)继承或接受赠与的财产,但需排除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四)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这些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