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债务人当下暂无足够财力履行其应尽之义务,债权人表示认可或经由人民法院裁定许可,可将该项债务分成若干期进行分期偿还。
然而,对于那些具备还债能力却故意拒绝偿还之人,则需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判决并强制执行还款。
毫无疑问,债务人需对其所欠债务负有偿还责任。
然而,我们如今面临着两个债务无法兑现的现实情况:
一个是债务人确实无力偿还;
另一个则是债务人虽具备还债能力,却恶意拒绝偿还。
在此情况下,担保人应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