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病休期间,企业原则上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若员工在病休期间出现严重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时,企业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解除。
如果员工并未犯下重大过失行为,企业通常不得采用裁员或是无过错性解除的手段来终止与其在病休期间的合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