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宅基地这一概念,我们需要明确,它是指农村居民或个体在作为居住之用的基地,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土地进行占用与利用。
具体而言:
第一条规定,每一个农村居民家庭,仅能合法持有一处宅基地,且该宅基地的面积必须严格遵守各省、自治区以及直辖市的相关法律
法规,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第二条规定,农村居民在建设住宅时,应遵循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并且尽可能地优先选择使用原有宅基地或者村内的空闲土地。
第三条规定,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的审批程序为,首先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然后由县级人民政府予以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农村居民已经出售或租赁了自己的住房,那么他们再次提出宅基地申请的时候,将不会得到批准。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