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指出,买卖合同以签署书面协议为准,即公章具有同等效力。
依据这部权威法典的相应规则,当合同双方通过合同书的方式,确定并认可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时,那么自所有签署人签署完毕合同,或者以盖章或按手印进行确认后,这一份合同就正式生效了。
与传统的签字、盖章确定合同的模式相比,按手印已成为与这些方式并驾齐驱的合法手段来确立正式的合同关系。
然而需注意,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在其被合法设立的那一刻起便立即生效,但法律亦可能存在特殊规定,或者是合同各方另行作出特别约定。
若在合同生效前,未能完成一些必要的审批程序,通常不会对合同中的履行审批等相关义务条款及其他相关条款的有效性产生重大影响。
若是合同签订过程中应负有申请审批责任的合同方没有遵守该项义务,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究相关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