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
行为人撰写恐吓信件或采取其它任何形式,
威胁他人民事权利和人身安全的话,那么这是
违法的;
(二)若公然
侮辱他人,或是凭空
捏造事实诋毁他人名誉,亦属违法之举;
(三)捏造
虚假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妄图使其遭受
刑事犯罪追诉或承受治安行政执法
处罚,同样属
违法行为;
(四)对于
证人和他们的
直系血亲进行威胁、
侮辱、
暴力侵害甚至置之不理,报复性的打击,这些都属于
非法行为;
(五)如果行为人重复发送淫秽、污辱、恐吓式的短信及消息,扰乱了他人的正常日常生活秩序,这同样构成违法行为;
(六)如果行为人未经许可,擅自侵入他人住所,偷窥、
偷拍、窃听他人的私人隐私,再将这些内容广泛传播出去,这也是违法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
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
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
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