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婚内共同财产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断。
若该赔偿或补偿来源于夫妻一方因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取的金额,则这部分资金应归为其本人所有,并不属夫妻共有财产。
然而,如果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进行过明确约定,那么按照约定内容,这些资金便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进行支配和管理。
在其他情形下所获得的赔偿金,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婚内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