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在签订合同时,通常会以亲手签署或加盖个人签名印章的方式进行确认;
而法人以及其他具有法律资格的实体,则需要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相应的负责人以亲自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形式来订立合同或者对合同内容加以变更。
一般来讲,无论是合同专用章还是行政章,均可视为合法的合同公章,具备同等效力。《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