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通过协商方式处理此事最为便捷高效,更为易于执行。
其次,若经过充分协商未能达成和解,便可采纳诉讼途径来解决问题。
若为买受方因其个人原因而决定放弃购买的情况下,即未切实履行约定义务的买方并不享有请求退还定金之权利;
反之,若由于卖方违约致使无法按约出售房地产,接收定金的卖方应将定金双倍返还给买方以示补偿。《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