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男方无法承担起相应经济责任和照顾义务,不能确保未成年子女得到充分良好教育和生活保障的情形下,对于未成年子女的
监护权和
抚养权问题,法律多会将其交还给女方负责认定和执行。
关于这一问题的明确评断方式如下:
司法机关须以全面尊重并注重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健康发展需求为出发点和重要考量因素,从而决定子女究竟归属于哪一方进行实际
抚养和关爱。
如果是不满两周岁的幼儿,通常优先考虑其母亲通过亲自照料、陪伴成长,以便他们能够得到更周到和悉心的关心与呵护。
而当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后,就需要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和选择,毕竟他们也有权利独立思考并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