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诉讼费用方面有明确的规定。
在处理财产纠纷的诉讼过程中,依据不同的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可以采取以下方法递进式计算缴纳的费用:
(1)若请求的总金额未超过人民币10,000元整,则每件只需缴纳50元的诉讼费;
(2)如果请求额介于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所需缴纳的诉讼费用则需按照2.5%的比率进行累计核算;
(3)如果请求的总额在100,001元至200,000元区间内,那么按照比例需缴纳的诉讼费为2%;
(4)当请求的总额在200,001元至500,000元范围时,需要缴纳的费用将按照1.5%的比例进行逐项累加;
(5)请求款项大于等于500,001元但小于10,000,000元时,依法需要支付的诉讼费按照1%的比例进行计算;
(6)当请求总金额大于等于10,000,001元但低于20,000,000元时,份数按照0.9%的比例进行;
(7)请求总额超过20,000,001元,但在50,000,000元以内的情况下,按照0.8%的比例累计;
(6)当请求额超出50,000,000元并达到100,000,000元以上时,所应支付的诉讼费比例应缩减至0.7%;
(7)请求总额超过100,000,000元且达到200,000,000元及以上时,按比例需缴纳的费用将调整为0.6%;
(10)最后,当请求的总额超过200,000,000元大关后,所需缴纳的诉讼费比例应相应调整为0.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