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毁损财物罪之刑罚额度如下规定:
1、蓄意破坏他人公私财物,价值达一定程度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处罚金。
2、若故意毁坏财物价值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极端严重情节,应判罚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3、罚金执行应当在裁判所指明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批缴纳完毕。
逾期未予缴纳的,则须强制执行。
对于无法全额缴纳罚金的情形,人民法院有权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时,立即进行追偿。
如遇不可抗力的灾难等特殊原因导致负担明显困难者,经人民法院审判确认后,可以缓期缴纳或适度减轻甚至豁免罚金。
4、故意毁损他人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一定程度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之惩罚;
若是价值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极端严重情节,将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