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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虚拟物能追究网站责任吗

在通常情况下,针对非法经营虚拟物品的行为,我们并不能将矛头直接指向相关网站。
因为,从现行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电子交易平台运营商并无须对虚拟货币等虚拟商品的源头进行深入核查。
此外,现阶段也暂时无法借助于现有的法律机制,让虚拟货币等虚拟物品的供应商或者原本持有者针对其在电子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损失提出法律追索。《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新修订: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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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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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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