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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到期50年后的处理依据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住宅类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后,将自动续期
至于续期所需支付的相应费用或是否予以减免,则须遵循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所确立之原则进行处理。
针对非住宅类型的建设用地而言,其使用权期限在期满之后的续期事宜,同样需要依法办理。
对于该土地之上所建构的各类房屋及其附带的其他不动产的产权所属问题,若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所约定,则应遵从约定;
如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朗之处,则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最新修订: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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