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当遭遇安置房一房二卖时,处理方式有明确规定。若房屋已办理过户登记,依据法律,房屋归已过户的买家,未取得房屋的买家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这是基于物权登记的确定性。
(2)若都未过户,先行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家,从实际履行的角度,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因为占有行为体现了对房屋的实际控制。
(3)若既未过户也未交房,先行支付购房款的买家要求履行合同,法院通常会支持,支付购房款是履行合同的重要表现。
(4)未取得房屋的买家维权方式包括要求解除合同,让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提醒:
遭遇安置房一房二卖情况复杂,不同案件细节会影响处理结果,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