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行政类专题 > 行政复议专题 > 什么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什么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以下这些行为并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畴:其一,内部行政行为,就像行政机关针对其所属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相关决定。

这纯粹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管理事务,和外部相对人的权益保障没有关联,故而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畴。

其二,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以及法律所规定的仲裁行为。

调解与仲裁主要依据当事人的自愿,并不具备行政强制力,因此不能借助行政复议来获得救济。

其三,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行政指导是一种较为柔和的管理方式,相对人能够自主决定是否接受,不存在强制力对其进行约束,所以也不在行政复议的涵盖范围之内。

最新修订:2024-10-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