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陕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宝鸡市退休工人去世后,其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具体标准如下:1. 丧葬费:按照宝鸡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发放。2. 一次性抚恤金:按照宝鸡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倍发放。需要注意的是,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具体金额会随着宝鸡市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化而调整。建议家属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本、退休证等,到宝鸡市社保局或街道办咨询办理领取手续。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