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可以
缺席判决。
被告经
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一方
起诉离婚的,另一方,即被告不到场的,经法院合法传唤两次,无正当理由仍不出庭的,法院可根据规定,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
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