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沟通,说明自身经济困境,争取他们承担起抚养义务;也可向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寻求帮助。
(二)因经济困难无法保障子女基本生活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社会救助申请,如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三)若子女父母离婚,和未直接抚养方协商增加抚养费。若协商无果,整理好双方经济状况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确定合理抚养费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