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欠条到期未还款,先友好协商还款,和平解决问题。
(二)协商无果,在诉讼时效内去法院起诉,准备好欠条原件、资金交付凭证等证据以及双方身份信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交起诉状。
(三)若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无争议,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若债务人15日内未提异议且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四)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处理其财产或采取失信惩戒措施。
(五)维权过程中要合法,不能有违法催收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