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让派出所立案,需收集能证明存在危害社会犯罪行为的证据,比如视频、证人证言等,以满足有犯罪事实这一条件。同时,要确认该犯罪行为不属于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等。
(二)对于刑拘,若发现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存在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等法定情形,要及时向警方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例如发现身边或住处有犯罪证据时,要保护好现场并告知警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