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行为模式上,建立网络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这种直接通过自己的网站开展赌博活动,是网络开设赌场的典型形式。
(2)建立网络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虽自己不直接组织,但为赌博活动提供了平台和条件。
(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代理在网络赌博链条中起到了推广和组织的作用。
(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从赌博活动中获取经济利益,也是构成犯罪的行为。
(5)情节认定方面,涉及抽头渔利、赌资数额、参赌人数等多方面的量化标准,以及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等特定情形,只要满足其中之一就可能构成犯罪。
提醒:网络赌博危害极大,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网络开设赌场行为。若涉及相关法律问题,因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