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若盗窃一般的财物, 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如果没有有效的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那么应按照规定委托评估机构对价格进行评估;
2、第二,就是以下的这些物品呢,就有特殊方法来对他进行定价:这些主要是指
(1)盗窃的是外币的
(2)盗窃电力、燃气、水这些财物;
(3)明知是盗窃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这些设备设施而使用的;
(4)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号码出售的
(5)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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