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父亲生前没有立遗嘱,说楼下房子给我,楼上是让我大哥去修了,现在我大哥不认,说楼下他有一半,我该怎么解决?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这是一个典型的法定继承纠纷。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民法典》规定,您和您大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父亲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关于您提到的楼下房子和楼上房子的问题,需要明确几个关键点:
1. 这两处房产是否都登记在父亲名下?
2. 您说的让大哥去修是否有书面或证人证明?
3. 父亲生前是否明确表示过分配意向?如果房产都在父亲名下,那么原则上您和大哥各享有一半产权。但如果有证据证明父亲生前有明确的分配意愿,比如录音、见证人等,可以作为主张依据。建议您:
1. 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房产证、可能的录音、证人证言等
2. 尝试与大哥协商,可以请家族长辈或居委会调解
3.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继承权诉讼这类家庭纠纷建议优先通过调解解决,诉讼是最后选择。您也可以先咨询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更具体的操作方案。
2026-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