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证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去夫妻双方户口上的任意一个民政局,也就是说男方的也可以,女方的也可以,但必须是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带着身份证和户口就可以了,照片在那里照,衣服随便穿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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