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确定赔偿款分配人员时,明确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时第二顺序不参与分配。
(二)分配赔偿款要考虑与受害人生活紧密程度和经济依赖程度,与受害人共同生活且经济联系紧密的可适当多分,经济状况好且已独立生活的分配比例可少些。
(三)当近亲属间就赔偿款分配有争议时,可先尝试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