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刑人员应积极关注身边情况,一旦发现有人实施犯罪活动及时阻止,这不仅是立功机会,也维护了监狱秩序。
(二)留意监狱内外的犯罪线索,如发现可向相关部门检举,查证属实就能获得立功认定。
(三)在服刑期间,发挥自身才能进行发明创造或开展重大技术革新,以此获得立功表现。
(四)执行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确保多次减刑的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