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签完购房合同,预计8月末过户,购房合同上写最晚9月20号过户,我们公积金贷款,已经到公积金办理完手续?
[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分析,建议您慎重考虑提前装修的方案。虽然您已经签订购房合同,但在房屋完成过户登记前,产权仍属于原房主。这种情况下提前装修存在几个法律风险:首先,如果过户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导致交易无法完成(比如卖方违约、房屋被查封等),您投入的装修费用可能难以追回。虽然3万元保证金看似可以保障,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争议。其次,即便交易顺利完成,在产权未转移前装修可能涉及擅自改动他人财产的问题。如果装修过程中造成房屋损坏,可能引发赔偿责任纠纷。建议采取更稳妥的做法:
1. 与卖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装修保证金的具体用途和返还条件
2. 如果确实需要提前进场,建议先进行不破坏房屋主体的准备工作(如设计测量等)
3. 将装修保证金支付与过户手续直接挂钩,最好通过资金监管账户操作目前距离合同约定的最晚过户时间(9月20日)还有一个多月,建议优先确保过户流程顺利推进。如果卖方同意提前装修,务必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