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法律规定,要是自然人没了消息满两年,跟这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就能去法院申请,让法院宣告这个自然人为失踪人。
2、这里说的下落不明,就是这个人从最后住的地方走了之后,就再也没了消息。
3、要是在战争期间没了消息,那计算下落不明的时间,是从战争结束那天,或者有关机关确定他下落不明的那天开始算。
4、要申请宣告失踪,得符合一些条件。
5、首先得是利害关系人去申请,这些利害关系人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孩子、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还有其他和被申请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6、一旦被宣告失踪,失踪人的财产就由他的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当财产代管人的人来管。
7、财产代管人得好好管理失踪人的财产,保护好财产权益。
8、这法律规定可真是把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让失踪人的财产有人管,权益也能得到保障,大家都得按规定来,这样社会才更有序。
2025-04-15 12:31: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