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有人是受胁迫去做了民事行为,那受胁迫的这一方是有权利去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把这个行为给撤销掉的。
2、不过,这个撤销权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是一年时间,从胁迫行为结束那一天开始算。
3、还要特别留意,如果受胁迫的人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能撤销这件事的理由之后,超过五年都没去行使这个撤销权,那这个撤销权就没啦。
4、这里说的“五年”可不是一般的时间,它叫除斥期间,不管出现什么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情况,这个五年的时间规定都不会变。
5、所以啊,在这五年期限里面,受胁迫的人得赶紧行动起来,去主张自己的权利,要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的申请。
6、不然的话,一旦过了期限,就没办法撤销了,那之前受胁迫做的民事行为就会一直有效,自己的权益可就没法保障。
7、得时刻记着这个时间限制,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别让到手的权利轻易溜走。
2025-04-15 12:10: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