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的类型都有什么?罚金的执行方式有什么

湖北 - 恩施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武汉答疑法务

地区:湖北 - 恩施

法律分析:


1、选处罚金。所谓选处罚金,其实指的是罚金可以作为一种选择,它与主刑一样并列,共法院判决的时候选用。


2、单处罚金。1)一次或分期缴纳。2)逐日缴纳。


(3)延期缴纳。


(4)暂缓缴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律师提示:


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罚金的类型都有什么?罚金的执行方式有什么”相关内容。还有疑惑未能得到解答,点击页面咨询按钮,与您的专属律师取得联系吧。


相关补充1:


刑事案件请律师的流程


1、向律师事务所委托,并交纳辩护费用;


2、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或者按委托人的指名为当事人指派律师;


3、被指派的律师要填写刑事收案表,并由律师事务所开具《辩护委托书》;


4、律师应将委托书一份交委托人,一份交给人民法院,另一份应妥善保留,待结案后收入辩护案卷存档。


相关补充2:


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确定。


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


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


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2023-02-24 18:36:4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恩施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