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男方赔偿精神损害费呢

黑龙江 - 伊春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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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诉讼咨询

地区:黑龙江 - 伊春

法律分析:


男方有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前提,女方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赔偿


包括精神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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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需要退彩礼钱


这种情况说明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彩礼一般不需要退。而且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因为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甲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相关补充2:


离婚后抚养费如何给付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023-02-20 16:46: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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