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了伤残等级,并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那么是不是可以支付护理费呢?护理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山东 - 临沂 工伤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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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 临沂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021-04-15 15:05: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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