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所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是十月份十号,到时间后,乙一直是没有交付货物,甲打电话去询问才得知,生产的数量还不够,于是就要拖延交付,甲向法院起诉乙,已经是下达了判决书,乙不肯执行,甲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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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人不予执行,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对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可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执行能力,可以恢复执行。第三,对于拒不执行法院裁决行为,会有被司法拘留甚至涉嫌拒不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罪。第四,不要担心,这种情况就好像银行的死账坏账,但是,只要他有劳动能力,就可以追究其履行法律责任。

2021-04-15 05:01: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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