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吗,我朋友被人打了,他被殴打的时候包被摔了,手机也被摔坏了,他现在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方赔偿吗?

湖南 - 邵阳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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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具体赔偿标准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021-04-07 11:19: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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