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采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还会被判刑吗?有个人犯了诈骗罪,现在案件正在调查,因为他身体不好,警察没有对他采取拘留的措施,哪些情形下的犯罪嫌疑人不予收押呢?

广东 - 惠州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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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法务先锋

地区:广东 - 惠州

您好!还是要被判刑的,只不过执行的时候有点特殊。如果当事人有《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的,不予收押,由公安机关对其实施监视居住。《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2021-03-31 18:36: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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