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跟我老公提出了离婚,当初这套房子是我跟他共同买的。在具体房屋分割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就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国家的规定处理吗?

湖南 - 永州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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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南 - 永州

在具体房屋分割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就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国家婚姻法解释的第20条的规定处理,即:1.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的,应当准许;2.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由于按照现在房屋的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房产所有权的夫妻一方应当给予房屋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夫妻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房产所有权的,根据夫妻双方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如果离婚之前在夫妻双方房屋贷款还没有完成还贷的,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情况来处理夫妻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时房子的归谁。1.如果夫妻在离婚前还没筹钱还清所有房屋贷款的,并且已经拿到房屋房产证解压,夫妻双方可以把房子卖掉分钱,还清筹措的钱款,或是办理离婚房屋析产过户住房给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2.如果房屋没还清贷款,这样房屋给了银行,暂时是不属于夫妻两个的,你们夫妻双方无权办理房屋分割住房产权手续,可以把房屋分割细则写入夫妻双方的离异协议,再夫妻双方离异协议拿去公证一下,以后还清贷款,在依照夫妻双方离异协议好的去分割住房产权。

2021-03-06 09:37: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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