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走在路上被撞了进医院之后对方一直没有来看过也没有帮朋友垫付医药费,现在联系就说不是他们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了是对方的问题,是不是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标准的?

湖北 - 省直辖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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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应在收到之日子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对方车辆在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偿,剩余部分,按事故责任划分进行分担,对方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责任。伤者或受害者家属可主张的赔偿项目是: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遵医嘱)、陪护费误工费;伤者经鉴定构成伤残的,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对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只能起诉主张。

2020-12-29 08:40: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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