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死亡撤诉是谁签字代理人可以撤诉吗

辽宁 - 阜新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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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死亡,案件必须中止或者终结审理。如果有继承人参与诉讼,可以由继承人撤诉。原告已经死亡,原告委托的代理人就不能主动撤诉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2020-11-28 20:16: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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