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后驾驶自己的面包车在回去的路上,撞到一个闯红灯的路人,他当时害怕被捕,于是驾车逃逸了,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导致受害人死亡,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具体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山东 - 济宁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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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条例规定;1、肇事后逃逸的,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2、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准申领驾驶证;3、因逃逸致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据刑法规定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情况下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0-10-29 19:49: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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