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的女儿,今年六岁,因为感冒发烧送往儿童医院进行救治,医生对其进行检查后安排常规的医治,在吊水的过程中,他女儿出现呼吸困难等症状,抢救无效死亡,随后进行医学鉴定为突发性心脏病,医院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海南 - 省直辖 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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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分析师

地区:海南 - 省直辖

医疗意外,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或护理工作过程中,由于患者的病情或患者体质的特殊性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患者死亡、残疾或者功能障碍等不良后果的行为。 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发生医疗意外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而《侵权责任法》中,需要结合具体诊疗情况判断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2020-06-09 01:07: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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